中职自主权还将扩大
发布日期:2009-01-24 10:46:15 来源:楚天金报
日前,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职教育将建立更为灵活的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
意见中称,2000年后我国中职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但广大群众渴望让子女“上好学”,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有了更高期盼。下阶段我国会将职业教育特别是中职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中职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意见指出,中职要适应市场需求,灵活设置专业,要面向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教育部将制订和发布新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进一步拓展“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相关专业领域,扩大工程的覆盖面。
按要求,中职将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要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要尽可能让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中职教育还将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建立“学分银行”,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我国还将进一步扩大中等学校在招生注册、学籍管理、考试考核、转专业、转校、毕业和培训证书发放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更加灵活的学籍、教学管理制度。
教育部要求规范教材的使用,建立健全教材课堂准入制度。德育课、文化基础课等必修课教材统一由国家规划并组织编写,专业技能课程教材实行国家与地方(区域)规划相结合,部分大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和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的教材由国家统一组织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