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评估共设置了专业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等7项评估指标和20个主要观测点。评估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三种。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将给予“撤销专业”处理。对于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限期1年整改,整改期间给予其“限制招生”、“学校一年内不得增设新的本科专业”的处理。复评仍“不合格”者,给予“撤销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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