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七种情况不得转学
发布日期:2009-01-01 10:33:57 来源:楚天都市报
湖北省出台转学新规——
昨日,湖北省教育厅出台高校学生转学新规,七类情况被明确规定不能转学。
这七种情形为: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第二次转学的;由招生时所在地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提前批录取的和在招生时享受了优惠录取政策的(提前批录取的学生如需转学,须在同学历层次、同招生录取批次间学校进行);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的;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和录取为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高职的;其他原则上有失公平、公正和无正当理由的。
湖北省教育厅每年集中两次办理转学确认手续,受理转学材料时间为:1月4日至1月18日,7月10日至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