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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基教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每年至少补1亿元
发布日期:2008-12-27 09:57:42 来源:长江日报

  新建小区没有配套学校,建校又难有资金保障——这一困扰老百姓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武汉市教育局昨25日透露,日前,《武汉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使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有了长效保障机制。

  副局长胡腊芝介绍,2004年以来,我市中心城区新建居民区中小学校配套建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市民反映强烈。不少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未履行已签订的教育配建协议,新建小区配建学校也没有规范的资金渠道,部分地区就近入学难的矛盾十分突出。

  今年初, 由139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解决新建居民区中小学校配套建设案》,一再强调办理议案的核心是建立基础教育设施建设长效保障机制,以彻底解决中小学校新、扩建工作中资金筹措难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难的问题。

  为此,我市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出台了《武汉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公布执行,该办法适用于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中心城区。

  该办法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责任主体以及建设计划、用地、资金、前期程序和有关规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将切实保障《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有效实施。

  据介绍,为筹集资金,加大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力度,我市积极与省政府沟通协调,争取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由于各种原因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市政府决定在现有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按一定比例切块,从市级城市教育附加费中按一定额度预算安排,对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并确保每年补助资金总额在1亿元以上,市级对区补助资金占各区年度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40%。

  另悉,市教育局调查统计发现,我市7个中心城区有25个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一直未履行已签订的教育配建协议。市开发办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进行清理。目前,已履行和有继续履行意愿的共18件,占协议总数的72%,其中已履行完毕的7件,正按协议履行的2件,开发单位同意继续履行的4件,协商变更配建方式的5件。另7件正与房地产开发单位进一步协商。
 

武汉出台基教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每年至少补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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