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忘带证件可先签协议进考场
发布日期:2008-12-13 09:06:13 来源:荆楚网消息
     计算机等级考试有新规 
 
 
    昨日,省考试院公布明年我省机考新规,首次为社会考试中忘带证件的考生制订规范。

    据介绍,明年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有两次,上半年在3月28日至4月1日举行,下半年在9月19日至23日举行。如果考生忘记携带有关证件,可先与考点签订一份“考生协议书”,并写明忘带证件的原因。签完协议后,由考生自行采取办法,请人将未携带的证件送达考点(考场),自己则可先进考场参加考试。

    协议中还注明:“该场考试结束前,如该生未携带的证件未送达或证件上信息与本人不符,则该场考试考生已做答的考试内容无效,对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据了解,过去我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也出现过考生未带证件的情况,各考点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
 
忘带证件可先签协议进考场
字体: A+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