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出台文件,启动全省选聘生 (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
凡是省、市(州)、县统一组织并于2008年到任的选聘生,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以及农业开发等,包括个人独资领办、与其他人合资联办、与村集体联合共同兴办的项目,可获得“扬帆计划”扶持。
对每个入选项目提供小额扶持启动资金,不计利息,不收项目管理费用。列入省管项目的,由省管基金直接资助1万元,资助周期为2年。对发展潜力大的项目,可给予5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对形成规模、进入良性发展的项目可进行二次或多次扶持。同时,入选项目可申报“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计划”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