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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学杂费今秋起全免
发布日期:2008-07-31 12:38:11 来源:长江日报

    ●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国务院总理温家 宝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会议指出,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把好事切实办好。一要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二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三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四是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会议强调,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

    武汉中心城区40万学生受惠 
 
  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决定,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市教育局负责人昨日称,我市中心城区约40万名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将受惠,其中包括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

  我市中心城区2007年杂费标准:初中170元/生·学期,小学105元/生·学期。经初步测算,全市为此一年免收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约1亿元。

小学初中学杂费今秋起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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