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11日发布公告,12日9时起至18日17时前,请报考教师岗位笔试入围的考生到所报考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市教育局提醒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报考小教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户口簿、教师资格证资料(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07届毕业生(含远城区06届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属社会人才的报考人员要提供报考岗位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
市教育局表示,所有证件要求为原件,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