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独立学院也能单独授予学位了。日前在京结束的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周济说,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月29日,教育部在京就落实《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召开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周济要求,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和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促进独立学院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
周济在会上强调,各地要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对独立学院现有在校学生学位授予实行“老人老办法”,即仍颁发“母体学校”学位。
据了解,目前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证书由独立学院颁发,但学位多由“母体高校”授予。
昨日,武汉一些独立学院负责人认为,独立学院颁发学位可能直接影响独立学院招生,因为不少考生选择独立学院,就是冲着“母体高校”学位而去的,部分独立学院的学位一时还难被认可;另一方面,这也对独立学院转为民办后的办学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否则其吸引力会大大下降。
据悉,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我省独立学院现有31所,在校生总人数达23.5万,占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