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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次评“新三好”学生 2787名中小学生当选
发布日期:2008-01-15 09:35:28 来源:湖北日报

    在社会是“好公民”,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里是“好子女”。昨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该市首次评出2787名“新三好”学生。

    2005年2月,武汉市教育局出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建立“新三好”学生评价机制。

    “新三好”具体是指好公民、好学生、好孩子,取代了传统的“德智体”的“旧三好”标准。“好公民”包含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还要文明上网,慎交网友,不进营业性网吧等;“好学生”包含学习习惯、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具体包括穿着合适、会自我保护等;“好孩子”则包含孝亲敬长、自我服务等,还有不能攀比、不乱花钱。

    传统“三好学生”评选只是学校的事情,能否评上完全取决于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育才二小教师高园说:“这样评出来的三好生经常出现一些‘双面人’:有些孩子在学校确实是标准的好学生,但到了家里就变成了小皇帝,在社会上,则缺乏爱心,漠视公德。”

    “新三好”的评选则强调家庭和社区德育教育环境的营造。“好孩子”和“好公民”的评选都要家长和社区推荐。本次评选始于去年5月,全市中小学生均可参评。

 

武汉首次评“新三好”学生 2787名中小学生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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