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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考生今起可办理高考优录材料
发布日期:2007-12-20 09:49:45 来源:湖北省招办

    昨日,湖北省招办称,从即日起,湖北省考生可办理2008年高考优录证明材料。湖北省招办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时间为2008年3月,逾期不予受理。湖北省招办强调,严重作弊者将取消高考资格。

  湖北省招办称,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参照2007年的优录政策,考生申报的项目在录取中是否有效或如何使用,以省招委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为准。

  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申报登记表。登记表中规定的内容要如实、清晰地填写,表格上的有关单位意见栏中,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各市县招办于3月17日-31日将优录名单和相关材料送湖北省招办审核,过时不予补办。湖北省招办不对中学和考生个人办理审核手续。

  湖北省招办称,湖北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

  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湖北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湖北省考生今起可办理高考优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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