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不断开创湖北教育考试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07-12-06 17:00:22 来源:湖北招生考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

    值此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之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在这里隆重举行纪念恢复高考制度三十周年暨省教育考试院建院十周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创刊十周年大会。路钢同志在北京开会,委托我来参加这个会议。在此,我代表省教育厅,代表路钢厅长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专程出席本次会议的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领导和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向辛勤工作在全省教育考试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问候!

    1977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讲到,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大学生。同年十月,国务院宣布恢复高考,到今年已经整整三十年了。三十年来,在邓小平教育理论的指引下,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战线的同志们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培养人才、公平选拔人才的需要,从计划体制到“并轨”招生,从传统考试到贯彻教育公平性原则的考试标准化,从高考全国一张卷到逐步实施分省单独命题、推进素质教育和高中课改,高考招生改革和制度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高考制度恢复三十年来,按照公平公正的目标和原则,不断深化改革,高考内容、科目设置、高考时间、考生年龄、体检标准、考试管理、考风考纪、评卷办法、录取体制、录取办法、招生纪律等,都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全国各类高校选拔了大量合格生源,为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高考制度的恢复是我国历史上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不仅改变了几代人的命运,更重要的是为我们国家的发展和腾飞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为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重塑社会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省教育考试工作紧跟国家高考制度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以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满足考生需求为天职,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为使命,30年来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教育考试工作取得的成绩、做出的贡献,是历届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市州县考试招生机构及大中小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我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的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教育考试院成立十年来,共选送普通高校新生152.7万人,成人高校新生70多万人,研究生新生60多万人,培养自考毕业生41.88万人,发放各类资格等级证书300多万个。十年来,全省教育考试工作不断开发考试项目,打造考试品牌,加强考试管理,深化考试改革,组织考试科研,推进考试创新,开展考试服务,不断推进教育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有效促进了我省教育事业和教育考试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到2007年,全省年考生规模近300万人次;实施全省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点建设,建立电子监控考场70多个,可同时容纳10多万人参加考试;积极实施网上评卷,普通高考连续三年实现卷面分复查零误差;建立与全国联网的教育考试考务指挥平台,考试管理信息化水平跨上新台阶;省、市(州)、县考试机构和高校考试机构相互结合,构成了功能齐全、覆盖全省的教育考试工作体系,现有专职工作队伍近1000人。自考、成考及考试品种开发都得到了新发展,自学考试在比较困难的条件下,与时俱进,积极探索自考发展的新思路,增加主考院校,扩大覆盖范围,学历证书与非学历证书考试相结合,服务农村自学考试,使自考规模呈现不断回升的趋势。《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在改革、建设、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在省内外教育考试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过去30年,我省教育考试事业成绩显著,积累了丰富经验;面对当前和今后的发展,我省教育考试事业任务艰[FS:PAGE]巨,工作繁重。全省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为开创我省教育考试工作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首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继续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改革”。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国家关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并与湖北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制订和完善我省高考改革方案;要配合全省高中课程改革,按照新课改的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增进高考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靠性;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和条件,健全政策与法规制度,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保证考试安全。

    第二,要以考生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教育考试工作中,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落实好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作为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核心是坚持以考生为本,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尊重考生的主体地位,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要保持教育考试事业与全省教育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一致,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保证教育考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坚持考试公平公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教育考试公平公正,是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乃至社会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对于凝聚人心,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把公平公正的理念和意识贯穿到教育考试的制度规定、政策措施、评价标准等各个方面以及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工作。

    第四,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提高教育考试的核心竞争力。要实施好教育考试品牌、质量标准、服务保障、政策法规、队伍建设等五项工程建设。坚持以基层教育考试机构建设为重点,帮助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完善机构设置,强化工作阵地,加强各项管理,推进科技兴考,落实全员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宣传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推进教育考试现代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增强我省教育考试的核心竞争力。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有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正确指引,有教育部、全国考办的关心和指导,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省各市州县和各大中小学校的支持,有全省教育战线和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我省教育考试事业将迎来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不断开创湖北教育考试工作新局面
字体: A+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