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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2月1日起07级高校新生可上网查学籍
发布日期:2007-12-01 00:00:00 来源:教育部网站

      2007年,教育部开始实行普通高校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都不能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也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介绍,2007年近570万普通高校秋季入学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日前已全部结束,今日起全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普通高校将各自在指定网站向学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该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学生,在省、校两级网站都能够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即表明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籍;两级网站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不能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则表明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学籍,应尽快联系所在学校和生源省省级招生办公室,弄清事实,妥善处理。

  教育部有关部门表示,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当前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实施,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教育部:12月1日起07级高校新生可上网查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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