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26日公布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提出我国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到2008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通知指出,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就业工作任务更为艰巨。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有关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招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高校毕业生收取费用。加快完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通知指出,有关部门要对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相关培训,努力使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专业80%以上的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地域范围和数量,组织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见习;积极协调落实好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服务;鼓励企业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通知鼓励和提倡所有高校从2008年起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必选课,以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教育。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